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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29

一、执行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后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杜绝预算外和计划外开支。

三、根据医院实际,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表,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四、一切开支须经院长同意,并取得合法凭证(为发票帐本等)由经手人,验收人和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做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五、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六、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俱、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进行经常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七、每日收入现金按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八、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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