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联席会
(一)党政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组织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行政领导及科室主任参加。
(三)党政联席会的内容是:
1.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有关材料。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布署党总支部下一步工作安排。
3.分析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4.通报每月工作情况,分析形势,辨调关系,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科室通报下月工作打算。
(四)医院办公室通知会议时间,同时作好记录。
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党总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四)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委,以便派人参加。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本院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要议题。
2.党委或委托党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六)组织生活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比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七)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组织生活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
(九)医院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视情况而定,可定期召开。
(二)党员大会由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某一阶段或某一重要工作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医院党组织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或调整总支委员;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通报或领导党员干部的述职报告。
(四)医院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