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结核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我校传播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成立我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结核病预防控制的各项要求,建立校长、分管校长、附属医院、系部班级负责制的结核病防控责任体系。
2.附属医院负责对全校师生结核病疫情工作的督促与检查,负责协调驻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工作;学工部门负责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教学场所及宿舍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总务处负责食堂、环境及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二、预防控制措施
(一) 健康体检
附属医院负责全校师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结核病例,应及时反馈给学校结核病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并通知学生或教职工到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
(二)健康教育
附属医院联合学生处、系部组织开展师生健康教育工作,各系部班级应自发组织结核病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通过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自师生结核病防护意识,并减少对患结核病患者的歧视。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患病学生、教职工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
(三)定期检查
1.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教学场所、学生宿舍空气消毒进行检查。
三、公共区域消毒操作规范
1.加强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
2.地面及时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每日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地面用含氯500mg/L消毒剂消毒 2-4 次,确保外观无污渍。
2.出入口登记处公共使用物品一用一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或 75%酒精擦拭消毒。
3.公共使用物品及公共接触部位,要加强清洁和消毒,如门把手、楼梯扶手、 课桌保持清洁,用含氯500mg/L消毒剂消毒 2-4 次,确保外观无污渍。
4.电梯按键等易腐蚀部位,可用75%酒精消毒,或用含氯
500mg/L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擦去消毒剂。2-4 次。
5.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按照公共厕所消毒规范实施消毒
6.公共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或医用垃圾运输前,要由用含氯 500mg/L 消毒剂喷洒消毒2-4次。
7.消毒人员操作时,要戴口罩,皮肤不得暴露,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监测与报告
1.晨午检工作:各系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登记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结核病可疑症状。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保健科。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师生患病第一时间应到校医院就诊登记,学校保健科要及时了解和追踪师生疾病诊断和治疗情况,师生因病需要请假休息或治疗,须持校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前往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各部门应做好师生疾病诊断及因病请假登记工作。
3.因病休复学管理:学生符合结核病病情条件的,由学校保健科开具休学诊断证明,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各系部对患病学生采取休学管理;患病学生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经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复学诊断证明,由学校保健科核查证明后,开具学生复学证明,学生凭保健科开具的复学证明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4.疫情报告制度:结核病疫情报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进行。
学校保健科负责对全校结核病疫情进行检测、收集并报告,一旦接到各部门疫情报告,立即核实并根据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附属医院院长及学校领导,及时收集疫情动态和传播范围,根据疫情流行趋势,人、时、地情况分布,做到汇总、分析。一旦确诊结核病人、疑似结核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人数增多时,学校保健科应在规定时间(2小时内)向相关单位报告,以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疏散、早隔离。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