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合同审核签订流程
(修订)
一、合同承办科室首先应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市场供需、产品/服务质量及价格行情等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保留相关书面材料,以备后续审核。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办理合同送审手续。各科室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个工作日。
二、承办科室负责人审核相关业务需求,签署审批意见;合同承办科室将合同草案及合同意见书相关书面材料提交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书和交分管院领导的签字。
三、办公室将合同草案、使用部门和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审核意见书及分管院领导的意见,报附属医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四、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办公室将合同草案、使用部门和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审核意见书、分管院领导的意见及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报送学校监察审计处和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学校监察审计处和学校法律顾问提出审核意见书,供使用部门参考、实施。
五、附属医院院长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签署相关意见。办公室签章备案归档。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附属医院合同审核会签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