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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修订)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05

附属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修订)


一、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二、病房药柜内所有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三、值班护士每日核对一次,检查药品的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用药,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四、对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管。住院病人用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值班护士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并携带空安瓿向药房领回,核对后补充完整。

五、护士长负责每周清查一次,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重点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瓶、输液瓶等有无裂痕;查看有效期和批号等。

六、如遇到特殊问题,向业务院长和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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